1. 文件材料
- 身份證件副本:如護照(非中國內地)等,由見證人注明「該文件與正本一致」並簽署
- 地址證明:發出日期在3個月內
- 開戶表格:填妥表格後列印並由本人和見證人簽署
- 見證人執照或證明副本:由見證人本人簽署
對於沒有香港居民身份證,亦沒有香港銀行賬戶的客戶,可以填寫開戶表格後,下載並列印開戶表格,通過合資格見證人進行第三方見證後,郵寄材料至港股通進行開戶。
當閣下完成第三方見證,請將以上文件郵寄至港股通:
收件地址:香港中環干諾道中34-37號華懋大廈9樓902室
收件人:客戶服務部
聯係電話:(852) 2530 2213